【词语】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
【拼音】yuè hàn chuān hàn tiě lù jiè kuǎn hé tóng
【解释】又称《湖广铁路借款合同》。1911年清政府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签订。主要内容为:借款六百万英镑;四国银行团享有湘鄂境内粤汉、川汉铁路的修筑权和铁路延长修筑的优先权。清政府出卖粤汉、川汉路权,激起了保路运动。来自http://www.ziq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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